2025年北京CBLJ高峰论坛
全球律势破局•高管智汇领策
在地缘格局风云变幻、全球经济秩序加速重塑的当下,满载出海雄心的中国企业,如何在逆势中推进业务国际化的愿景?在大国博弈的宏观环境下,企业又该如何应对日益复杂、多元且难以调和的多法域合规挑战?面对“长牙带刺”的监管,企业如何在确保合规的同时,实现业务增长的平衡?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上述颇具时代特征的复杂命题,并非一两位专家学者闭门可解,更需头部企业携手打破行业壁垒,集思广益,方能真正引领攻坚克难的浪潮。基于此,《商法》特别搭建了法总高管线下直面交流、思维交汇碰撞的高端平台。
方启理
7月25日,《商法》在北京JW万豪酒店举办了以“全球律势破局、高管智汇领策”为主题的法务高管高峰论坛。这场盛会吸引了来自300多家企业的500余名中外企业高管和法务精英齐聚首都,另有超过26万人次通过线上直播观看论坛。
历时全天的紧凑议程包括13场主分论坛,分别探讨直捣企业关切的13个热点议题,共80多位法律专家和行业翘楚登台演讲,尽情分享亲身经历、前沿案件和实务建议。论坛结束后,与会嘉宾们参加了《商法》企业法总高管闭门晚宴,期间更为“企业法务大奖2025”的获奖法总和团队代表颁发了证书。
肖璟翊
首场主论坛启幕前,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创始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肖璟翊向满堂嘉宾致辞。基于蓝海中心对上百家出海企业进行的调研,肖璟翊将普遍面临的困难总结为:法律政策变动较大、企业自身预警能力不足、域外人才储备和网络资源不足、对海外纠纷解决处理程序不熟悉,以及跨境争议解决成
本高。
“企业出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一个生态圈。 这个生态圈包括了企业、服务提供者、政策制定者、监管方等等,”肖璟翊说。“作为服务提供者,我们需要环顾四周,善用资源,帮助企业了解国内国际的相关规则,协助企业用好相关政策, 做好合规管理,理性地应对纠纷。”
姜丽丽
最后一场论坛落幕后,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姜丽丽回顾了北仲与《商法》十余年来共同在国际舞台推广中国仲裁实践的历程。谈到北京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宏伟计划,姜丽丽认为其已初具雏形。
“北仲始终将香港视为与世界交往的重要连接点”,姜丽丽说,“期待以香港为支点,为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提供面向全球的争议解决服务。”
以下我们将重温主分论坛的精彩瞬间和演讲嘉宾的独到见解。请点击此处查看更多晚宴图片和参与者评价。
上午进行了四场主论坛,主题分别是:
- 地缘政治变局下:中国企业出海风险防范
主持:德汇律师事务所
- 中企出海投资争议解决:风险解构与全球化战略应对范式
主持:汇仲律师事务所
- 地缘政治困局下,企业能源资源战略部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
主持:大成律师事务所
- 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企业应对策略
主持:普盈律师事务所
下午的分论坛分为三个会场。其中,分会场一的议题包括:
- 港股上市实战策略
主持:通商律师事务所
- 中企美股上市
主持:汉坤律师事务所
- 监管与裁判视野下,金融行业热点剖析与机遇
主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分会场二的议题包括:
- 跨境仲裁核心策略与实践
主持:中闻律师事务所
- 仲裁视角下的股权投资及退出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主持:通商律师事务所
- 美国境内的资产追索与执行
主持:普盈律师事务所
分会场三的议题包括:
- 出海企业面临的政治风险、政府调查及数据合规
主持:天元律师事务所
- 跨境融资因反洗钱及国际制裁规制所面临新问题:应对策略和实践
主持: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劳动用工管理策略
主持: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精彩回顾
特別鸣谢
战略合作单位: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
战略合作媒体:新浪财经|战略支持单位 :法嘉
联合承办单位:德汇律师事务所,汇仲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普盈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通商律师事务所,中闻律师事务所,天元律师事务所,汉坤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上午会议
地缘政治变局下:中国企业出海风险防范

德汇律师事务所嘉宾:
刘思锐,全球合伙人、北京分所创始人、管理合伙人及首席代表
机构/企业嘉宾:
高唤栋,联想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法律顾问
李洁赟,阿里巴巴控股集团争议解决负责人
林贤伟,德赛西威法务与合规高级总监
刘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路彬,浪潮数字企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肖璟翊,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创始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
高唤栋
高唤栋强调了“大合规”的概念,而非狭义的合规。他介绍说,联想公司合规工作首要关注的是贸易合规和出口管制。在AI时代,如何运用最先进的技术和大模型手段将合规风险控制点结合起来。“合规做得好,带来的不仅是风险防范,很多时候更给企业带来竞争商机。”
高唤栋的发言为整场讨论奠定了基调。联想作为最早成功实施全球化战略的中国科技企业代表,他指出:“合规是中国企业出海必须做到的工作,但做得好不仅能防范风险,很多时候还能带来竞争商机。”他特别强调,不同企业的合规重点截然不同——对沃尔玛是食品安全,对联想则是贸易管制;而随着AI技术爆发,如何将合规要求嵌入商业流程成为法务领袖的新课题。他坦言,当前法务人的共同情绪是“焦虑”,但“人的判断和决策仍不可替代”。
李洁赟
这一观点与李洁赟的实践经验不谋而合。阿里巴巴作为跨境电商、云服务的出海业务先行者,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争议解决已经是风险防范最末端的环节,”她说,“我们从案件倒推,帮助业务团队在前端建立防控体系。”面对全球日益严格的数字监管,她提出一个颇具启发性的观点:平台与商家需要形成合规共同体,通过AI技术赋能与意识提升的“双轮驱动”,共同应对欧洲内容审核监管等挑战。
林贤伟
当话题转向制造业,德赛西威林贤伟的分享为讨论增添了新的维度。这家企业面临地缘政治带来的直接冲击,包括美国对中国电动汽车行业的禁令、欧洲对强迫劳动的重点监管。林贤伟分享了他们应对英国智库不实指控的经历——通过专业法律反击,成为首个成功让该智库撤回指控的中国企业。他用“关关难过关关过”来形容当前处境,而“倔匠精神”这个企业文化关键词,恰如其分地概括了他们的应对之道。
北仲仲裁员刘彤则从争议解决的角度提供了专业洞见。通过对实践案例的分析,他发现企业在主张不可抗力时存在普遍误区:“案件中适用不可抗力的成功率不足20%,”因为大多数情况只是合同的履行成本增加了,而非完全不能履行。他建议企业转变思路,在合同起草阶段就预设各种地缘政治变数的应对方案,包括明确的触发机制和协商程序。此外,除了不可抗力规则,他还建议企业考虑适用情势变更规则。
路彬
作为国企代表的浪潮集团路彬,则从另一个角度丰富了讨论。他分享了浪潮应对高科技行业出海的特殊挑战的策略:既要与全球技术源头保持合作,又要在数据主权等敏感领域实现本地化部署。这种看似矛盾的平衡术,恰恰反映了当前中国科技企业出海的现实困境与破局智慧。
最后,肖璟翊的发言为整场讨论画上了专业句点。通过分析法律查明业务的变化趋势,她揭示出一个关键现象:企业正从“救火式”的个案法律咨询,转向系统性的区域合规布局。“现在企业更关注的是法律条文与实际执行的落差,”她指出,在某些新兴市场,薄薄几页法律文本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文化宗教等软性门槛。
现场照片
中企出海投资争议解决:风险解构与全球化战略应对范式

汇仲律师事务所嘉宾:
赵芳,合伙人、上海办公室负责人
杨雪瑜,合伙人、北京办公室负责人
机构/企业嘉宾:
毕丽艳,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合约管理部部长
曹海洋,资深法务高管、仲裁员、法律AI专家
刘钊,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王玉德,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
杨颖璐,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
毕丽艳
毕丽艳以“境外投资新风险解构”为主题,剖析了当前出海环境的五大挑战:支付能力受限、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供应链受阻、境外利益保护艰难及国企风险成本加重。她特别强调东道国风险隐蔽化的趋势:“国有化征收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合法化,通过股权限制、修法蚕食权益等手段,直接影响投资价值和安全退出。”此外,她总结合规监管的“四趋”特点——趋严、趋权、趋新、趋广,并提醒企业关注争议解决中仲裁条款的细节设计,“语言、仲裁庭组成等约定不明,可能耗费大量成本论证”。
刘钊
针对风险预防,刘钊以中东投资案例说明尽调等前端工作的重要性,并建议:“远程尽调查不清时,要果断到当地进行尽调。”他提到,要联合法律、财务等多部门一起做尽调。而在合同管理方面,他指出这项工作并不高大上,更多的是基础性工作,“小小的失误可能造成致命错误”。
王玉德
王玉德用“冰山理论”生动描述并购风险:“海平面下的风险需并购完以后运营10年、20年才会暴露。”他总结出五大挑战:风险多、融入难、管不住、韧性差、看不清,并以实际案例说明:“50年前的环境污染责任,今天仍在追诉,这种历史遗留问题防不胜防。”对此,他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应对策略:人才储备、体系建设、本地化机制。
曹海洋
在投后管理环节,曹海洋结合案例指出SPA(股权认购协议)条款设计的常见漏洞:“交割条款不明确、对价调整机制被恶意操纵、配仓责任追索条件苛刻,都可能引发纠纷。”他建议企业“不要摸着石头过河”,而应通过AI等技术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谈及并购相关的股东纠纷,他分享了中铝集团的强制分红条款设计,“利用这一条款,中铝当年获得了巨大回报。”
杨颖璐
杨颖璐详细讲解了境外争议解决的实务要点:“证据揭示是普通法法域诉讼的核心,要求企业从案件一开始就要做好证据管理工作,需要协调IT部门保留历史数据。”在费用控制方面,她分享了采用调解的实践经历:在一起美国仲裁案中,调解员协调双方共同聘请三位退休法官、给出第三方独立判断,成功促成和解,避免进入正式程序。针对高昂的律师费,她提出具体管控方案:分阶段与律所谈判附条件的费用,争取优惠费率,并建立专项案件小组统筹预算。
杨雪瑜
杨雪瑜从国际仲裁角度提出专业建议,若东道国发生征收,可通过双边投资条约仲裁索赔。她强调企业应提前规划救济途径:“当不存在双边条约时,投资前就要考虑通过设立第三国公司架构,为未来争议解决预留空间。”在案件管理方面,她特别看重事实挖掘:“没有事实,其他都是空中楼阁,需要法务与律师高度配合。”
现场照片
地缘政治困局下,企业能源资源战略部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

大成律师事务所嘉宾:
杨贵生,高级合伙人、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
宋云锋,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杜江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连长云,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劲,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及亚洲区总法律顾问
叶平先,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设计研究院院长
杜江波
杜江波首先指出,传统化石能源仍是未来能源供应的基本盘。他强调:“在未来20到30年内,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将形成四分天下的格局。”同时,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与地缘政治博弈,尤其是中美战略竞争,对能源企业提出了新的合规要求。杜江波特别提到《能源法》的实施,将ESG从企业主动追求转变为法律赋予的责任,要求企业在能源保供、绿色转型中承担更多义务。
连长云
连长云则聚焦国际矿业并购的新形势与对策。他分析称,当前矿业并购呈现两大特点:“并购数量总体下降,但交易金额上升;传统资源向新能源资源转变趋势增强。”面对地缘政治冲突、监管趋严等挑战,他建议企业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矿业机会,并重视本土化策略。“应对本土化,需在协议中纳入股权合作、基础设施等条款,同时规划价值链延伸。”
王劲
王劲从跨国企业的角度探讨了碳足迹管理的实践。他介绍,公司通过建立跨部门团队和数字化系统,将碳合规上升至战略高度。“我们不只是碳数据的输入者,更要成为碳的赋能者。”王劲强调,企业需打通上下游数据共享,协同减排,并通过合同条款防控风险。
叶平先
叶平先结合企业海外投资经验,剖析了地缘政治风险的具体表现。他指出:“资源民族主义抬头、供应链区域化、ESG要求等,构成了企业出海的多重挑战。”叶平先以刚果、赞比亚为例,强调本土化与社区共享的重要性。“没有差的国家,只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他建议企业通过详细尽调、反腐合规及本地化运营降低风险,并透露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成功率已提升至90%以上,标志着从“交学费”到“快毕业”的转变。
宋云锋
最后,宋云锋从专业视角提出思考。他认为,在地缘政治剧变的背景下,合规需超越传统法律框架,预判政策趋势。“合规不仅是法律问题,更需结合国际政治、宗教文化等因素,引入新闻、舆论、政治决策行为模型,建立动态应对机制。”
现场照片
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企业应对策略

普盈律师事务所嘉宾:
盛佳,北京代表处主管合伙人、公司及合规业务合伙人
许春彬,上海代表处顾问
机构/企业嘉宾:
马顺信,阿里国际速卖通法务总监
刘昉,极氪智能科技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首席合规官
童佳,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汪超,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
解辰阳,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兼首席法务官
汪超
汪超首先介绍了公司合规体系构建方法。作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厦钨80%以上收入来自国内,但仍积极应对出口管制。汪超提到,公司由法务团队牵头识别合规义务,并将控制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尽量不要给业务部门增添额外负担”。他还强调合规文化的建设:“如何把合规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意识中,是我们持续努力的方向。”
刘昉
刘昉从整车出口角度分享了双重挑战。作为中国新能源车出口的代表,极氪面临美国关税飙升和供应链筛查难题。刘昉以零部件供应商骆驼电池被列入美国清单为例,分享了突发风险的应对挑战。 她提到,在他们的测试车运往美国前两天,供应商突然被列入管制清单,“我们不得不启动不可抗力条款,与美国合作伙伴协商用两个月寻找替代方案。”面对多家供应商被美国列入管制清单的情况,她提出“嵌入业务全流程”的合规策略,提前识别风险,例如,在采购和HR系统中预置筛查功能,并做好可替代供应商的替换。
童佳
童佳聚焦纺织品出口的供应链合规。面对美国《涉疆法案》和欧盟《反强迫劳动法案》,李宁建立了从供应商引入到持续审计的闭环体系。童佳坦言溯源工作的艰巨:“一个SKU成衣涉及两三百家供应商,溯源文件整理耗时两个月。”尽管认为美国法规“不合理”,她仍坚持“零容忍”态度:“我们能够证明从原材料到用工全程都没有强迫劳动的元素,才能让美国海关放心。”她强调系统化的重要性,“用系统代替人工做合规,才能减少误差和人力成本。”
马顺信
马顺信从平台视角强调了国内法的优先级。他指出,中国《出口管制法》和《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动态更新,平台需通过技术手段拦截违规商品。“商家会用变异词规避扫描,我们必须斗智斗勇,避免他们违反中国法将受管制的商品卖出去。”他提醒企业:“出海时不仅要关注外国法,中国法规同样关键。”
解辰阳
解辰阳提出“业务预判+政策预判”的全球化合规双轮驱动策略。他幽默地形容当前各国政府几近朝令夕改的动态监管形势为“总统们斗法,我们合规人才有江湖地位”。解辰阳特别提到,通过自研系统实现供应链筛查全覆盖,并量化风险管理,RPN模型将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同时建立24小时应急机制。他总结道:“合规不是法务的孤独星球,而是跨部门的饕餮盛宴。”
许春彬
许春彬从上市合规角度补充关键要点。他列举港股上市中外资关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风险:美国投资限制、芯片出口管制和二级制裁。许春彬提醒企业,若上市尽调发现严重合规问题,可能需剥离子公司,导致上市进程延误。
现场照片
下午会议 | 分会场一
港股上市实战策略

通商律师事务所嘉宾:
吕俊雅,通商香港办公室合规主管
邹镇隆,通商香港办公室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陈柏灏,建银国际董事总经理
葛梦莹,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总法律顾问
徐飞飞,如祺出行科技总法律顾问
袁佳丽,映恩生物法务合规负责人
近期港股的回暖在林林总总的经济挑战与困难中犹如一股清流,因此如何平稳实现港股上市的议题引发了参会嘉宾的热切讨论,既探讨了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也覆盖了上市后的合规。这一过程中,与港交所的沟通成效至关重要。
葛梦莹
葛梦莹首先聚焦港交所对管理层连续性的重视,包括重研发公司中研发团队的连续性。据她分享,其公司在上市筹备过程中就十分关注这一问题,并“深度分析管理层团队以及研发团队的职责”。
“我们会把这些记录作为底稿,充分地记录,来确保连续性证明比较充分,给投资者一些信心,”她说。
徐飞飞
徐飞飞指出,企业要发展,团队变化在所难免,联交所也并非要求管理层丝毫不变。她的公司“法务写给联交所的memo中,一方面要与招股书的披露信息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要解释这些人对公司发展的贡献,” 她说。
结合以往变动情况,她计算出管理层连续性比例,以证明大部分团队都是稳定的。此外,徐飞飞还通过留痕文件与联交所沟通组织架构变动,证明组织发展过程清晰可查。
袁佳丽
袁佳丽认为,联交所主要是基于事实审查,重点在于公司如何阐释合理的经营路线变化和主要方向的一致性。她提出从三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1)人有没有变;(2)关键岗位有没有保持责任和能力承接;及(3)核心业务和条线是否清晰。
“即使有团队变动或高管变动,也可以说明其不会造成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科研方向的影响,”她补充。
陈柏灏
至于境外上市备案和港股上市规则都格外关注的控制权连续性问题,陈柏灏认为这个相对而言是一个黑与白、对与错的二元问题。“如果企业在最近一年,真的出现第一、二大股东变化,或通过并购或发行新股引入新股东,那么这个时间点要非常小心,”他说,并建议避免在上市前最后一个财年落实大型股权变动,不然可能拖延整个上市流程。
吕俊雅
吕俊雅提示,成功上市只是起点,后续的合规管理将是长期和持续性的工作。她列举了上市公司最常提出的一些问题,包括哪些事项需要审批、是否必须刊发公告,有没有其他中介需要进行准备工作等。
“我们要作研判,教育好客户红线在哪里,对哪些事情要保持警觉性,” 她说。
最后,邹镇隆总结道:“IPO从零到一、从一到二,再到后面二次发行或配售等布局,有一个踏实的根基确实可以帮助公司排除万难,实现快速成长和爆发性发展。”
现场照片
中企美股上市

汉坤律师事务所嘉宾:
林邦,合伙人
卢在光,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谷海燕,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
韩枭宇,理想汽车法务总监
王亮,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法务总监
周佳兴,中国国际金融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周佳兴
周佳兴观察到,2025年上半年,中概股呈现复苏与分化并存的局面。赴美上市热潮仍然高涨,上半年有43家中概股成功在美上市,而去年同期仅有30家。但另一方面,中美之间科技博弈也延伸至金融领域,令赴美中企承受多重打压。
他提醒,决定法律走向的是政治和国际关系。即使美国的一些政策不会立刻对中概股造成严重影响,其背后延伸出的政府意图仍然值得关注。
“在中金,我们经常会跟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的监管方沟通,以了解甚至影响规则,以确保中资企业的融资渠道保持畅通”
卢在光
卢在光反对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唱衰赴美上市前景的“标题党”意见。在他看来,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备案已经形成熟悉的路径,而不再是新规出台时“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景象。
“从技术角度来说,我们不认为大的法规环境变化会对资本市场造成致命的影响,因为中介机构和优质企业都还在,”他说。
谷海燕
谷海燕指出,企业面临各上市目的地法律法规综合性提高的问题,这导致合规成本居高。另外,各国的法律逻辑出发点也各不相同,比如针对AI,中国强调注册备案,欧洲重视伦理,而美国则聚焦创新,这提高跨国企业的合规难度。
“不要慌,”她建议道,“比如ESG,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不把它看作是监管,而是看作一种赋能,可在更高层面提高全球合规水平,我觉得是一件好事。”
韩枭宇
韩枭宇将自己的工作概括为三个单元,即国际合规、业务创新和营收拓展。他强调法务自证价值的重要性,指出合规需要成本,所以有必要证明其价值和对业务的帮助。“要不断地多领域融合,让不同的单元之间实现协同,爆发出更大的力量,”他说。
林邦
林邦观察到,美股市场过去三年的变化堪比此前10年甚至15年的幅度。他分享自己近两年深入学习了一些美国证券法和美股操作细节,并建议大家“花时间了解新的思路,留意市场的信息差及相关陷阱”。
王亮
谈到时代对法律人的新要求,王亮认为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的综合性——一改以往强调分工的特征——和适应每日迅速变化的能力。不过,她指出,这些挑战让法律人的重要性有所提升,能够创造更多价值。
“我们现在的环境,就像在布满暗礁的大海下航行。保持乐观,小心谨慎,就一定能够走出在这个时代该走的路,”她说。
现场照片
监管与裁判视野下,金融行业热点剖析与机遇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嘉宾:
田琦,合伙人
姜强,律师、高级顾问
机构/企业嘉宾:
王君莹,聚明创投合伙人
陈姝,法巴农银理财法律部负责人
项亚琪,平安信托私募股权法律合规总经理
田琦
田琦首先将参会嘉宾的视线聚焦在金融产品适当性的问题上。她提到,7月11日刚刚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一改过去分机构、分产品的监管原则,转而将各种机构的各种金融产品的适配性原则进行整体性规管。
王君莹
王君莹回顾,过去几年私募基金经历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的演变,从最早只有证监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到23年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实操上,早前基金即使没有登记备案也可以进行募资,而现在募投管退的各个环节都有了非常详实的规定。
项亚琪
项亚琪认为,私募基金理论上是合规工作较好管控的环节,因为募投管退偏程序化。只要投资者分类、问卷调查、双录等流程都落实到位,即使后续产品出现亏损,基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金融机构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她观察到,近十年来理财产品或私募股权亏损引发的投资者诉讼索赔主要是从适当性入手。
她特别强调双录程序如果做到位,可以在面对监管检查或潜在的投资者适当性争端中作为金融机构的强力佐证。“在‘募’的环节,监管的一系列法规不仅帮了消费者,其实也帮了金融机构,让这个行业在销售过程中更加规范、可持续性地发展,”她说。
姜强
姜强提醒,当今大多数消费者是通过线上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这要求线上销售系统必须给出明确的适当性步骤。不过,他认为这不失为对金融机构的利好之处,只要设置了充分有效的步骤,机构就可能因为系统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得到免责。
“上一波经济浪潮带来了一批诉讼和仲裁案件,而这一批诉讼和仲裁案件带来的是规则的更替,”他说。“进入到下一个经济周期后,也许现有的规则又会经受考验和挑战,而这在实践中继续发展推动。”
陈姝
陈姝认为,监管希望看到的不仅是对金融产品有个合理评级,更是将产品放在适当的潜在投资人池中进行销售。近两年监管法规变化十分迅速,因为中国将国际化、法治化和市场化发展视为应对地缘政治挑战的方针。
“我们处于对消费者或投资者而言非常好的法治时代,”她说,“监管对于基金的调整不仅以维稳为目的,也要增强消费者信心,以使基金稳定发展下去。”
现场照片
下午会议 | 分会场二
跨境仲裁核心策略与实践

中闻律师事务所嘉宾:
白皛,合伙人、执委会主席
机构/企业嘉宾:
林贤伟,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高级总监
谷海燕,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
李力,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梁杏波,北京城建集团国际事业部法务合规总经理
赵浩,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
周欣如,上海法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白皛
主持人白皛将跨境仲裁分为条款撰写和争议解决两个大阶段进行讨论,并发问:国际交易是否倾向于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谷海燕
谷海燕表示肯定,直言仲裁的确是较重大商事争议条款的首选。她指出:“首先这是因为执行力的问题,中国的诉讼在境外没有普遍的执行力,而仲裁有[纽约]公约的承认。同时还有保密性的考虑,很多商事争议有保密要求,特别是上市公司。”
林贤伟
针对协议撰写,林贤伟提醒:“第一要区分临时仲裁跟机构仲裁,第二要明晰仲裁地的概念,第三个要关注仲裁语言是不是双语,最后则是仲裁协议条款的准据法。”针对争议解决,林贤伟还提到证据披露阶段的挑战,认为这是推动和解的关键节点。
梁杏波
提到实践阶段的策略制定,梁杏波认为仲裁是争议双方解决分歧的途径,最大的目标就是以最小的代价来保障企业的商业利益和声誉。她还提出“动态调整”的概念,建议综合判断合适的时点,寻求和解的机会。“法务在推进仲裁策略的时候应以更广的视野把控全局,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法务的价值。”
赵浩
赵浩认同仲裁是争议解决的手段而非目的。他指出,仲裁并非法务部门的独角戏,还应结合公司的整体经营策略,甚至国家策略,以达至和谈目的。他也呼吁更多中国律师参与国际仲裁:“希望将来国际仲裁领域能够看到更多中国人的身影。”
李力
在国际仲裁人才培养方面,李力认为仲裁是商业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也是“法律人少有的可以重塑商业条款和商业价值的机会”,所以法商融合非常关键。他提醒,法务部门需要在控制成本与发挥专业优势之间寻求平衡——既要合理管控律师费用,又要充分借助外部律师的专业性,优化协作机制。
周欣如
周欣如总结道,跨境仲裁需要兼具专业力、沟通力、战略博弈能力和领导力的复合型人才。在当今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下,她认为跨境仲裁是聚光灯下的试金石,“既是中国企业的自救之道,也是涉外法律人才的成长之道。”
现场照片
仲裁视角下的股权投资及退出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通商律师事务所嘉宾:
李昭,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段涛,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何清,鼎晖投资法律合规风控部董事总经理
李慧玲,元禾辰坤法务风控部负责人(高级总监)
刘明杨,和利时法务合规及知识产权负责人
苏娅楠,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风控中心总经理
张雅婷,合一资本法务总监
李昭
主持人李昭邀请六位嘉宾就四个议题展开讨论,分别为减资是否公司回购的必要条件、回购权的行使期限、不同轮次投资者的回购顺位博弈,以及创始股东的责任限制。
段涛
段涛首先指出,减资问题具有时代性。在仲裁领域,主要考虑合同约定清晰度和目标公司经营状况,不同的视角将影响裁决结果的不同走向。至于回购权的行使期限,段涛表示,形成权的行使没有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他个人认为没有行使权利并不构成失权的充分理由。“当回购权触发的时候,”他说,“投资人和被投资人都是想尽量达成双赢、多赢的结果,而不是联合的博弈。”
苏娅楠
从投资机构的角度,苏娅楠认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提前分析和预判,并建议通过连带担保责任或违约责任条款规避减资僵局。“违约条款是投资机构的选项,”她直言,“既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也能反向促使创始人和公司配合减资。”
刘明杨
刘明杨则从被投企业及投资企业的角度提出程序前置化的创新思路:“在投资协议中预先约定全体股东对减资的同意条款,未来可直接触发,避免争议。”在回购顺位问题上,刘明杨则采取战略投资的角度,更看重协同作用价值而非经济利益,但会将其作为约束创始人的筹码。
何清
何清指出,回购一直是投资人最核心的权利和关注。“投资机构更希望达到双赢,促成被投企业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发展,然后实现投资机构的积极退出。”针对创始股东的责任限制,何清认为“以股权为限”和“以股权价值为限”的区别在于是否触及创始人个人财产,并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善意变现”。
李慧玲
李慧玲认同诉讼是零和游戏,呼吁多关注非诉讼的解决方式,并提醒投资人谨慎接受行权期限条款。她还建议关注政府引导基金的特殊回购条款:“与地方返投挂钩的定量化指标将作为特殊的回购权触发机制,可能成为新平衡点。”
张雅婷
张雅婷指出,回购顺位本质上是新投资人和老投资人之间的博弈。尽管后轮投资者估值成本更高,但她认为在先投资人不应轻易让渡优先权:“资金沉淀时间长、基金到期压力大,我们必须通过条款博弈保障退出。”她建议以优先清算权或一票否决权作为交换条件。
现场照片
美国境内的资产追索与执行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嘉宾:
尚撷福,中国业务联席主席、诉讼业务合伙人
李嘉露,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诉讼业务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傅彤,厚助投资联合创始人、总裁
徐叶红,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职总监
尚撷福
主持人尚撷福以轻松幽默的开场拉开序幕,与嘉宾探讨美国境内资产追索的特点与挑战。
“中国企业出海基本上是开盲盒的过程,”傅彤直言,“遇到法律纠纷也基本是开盲盒的状态。”她指出,海外追收面临的挑战包括资产隐匿、法律体系差异、语言差异、地域文化障碍、数据保护要求、信息获取和调查困难,以及执行周期漫长等。同时,她观察到,除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追索,海外企业在中国的追索也有市场需求。
徐叶红
徐叶红估算,中国仲裁裁决在美国执行的成功率达到85%。她介绍了中国仲裁在美执行的流程,并提醒须在裁决作出后的三年内向美国联邦法院申请执行。针对中国仲裁机构办理的涉外案件,她建议在语言、程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在美资产追索与执行是技术性特别强的专业工作,”徐叶红强调,“成功取决于准确的法律依据、高效的资产调查、各种工具的灵活运用,以及周全的规划方案。”
李嘉露
李嘉露则向企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委托调查公司跟律所合作去调查债务人在美资产;二是保留所有文件以及与债务人的沟通记录;三是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资产转移。”
最后,尚撷福特别警示语言风险,指出应避免依赖人工智能与第三方翻译,并建议善用语言工具以解决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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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会议 | 分会场三
出海企业面临的政治风险、政府调查及数据合规

天元律师事务所嘉宾:
曾雯雯,合伙人
柴杰,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范磊,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杨颖璐,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
张兵,小米汽车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周本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曾雯雯
主持人曾雯雯说企业出海的过程不免会面临政治风险的问题,其影响力从贸易延伸至供应链。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权更替过程,会带来政策不连续性。
杨颖璐
杨颖璐分享了在政治变换及政策推出时与当地政府谈判的重要性。她说2023年出台的新矿业法草案:“大半年时间里面,马里当地所有外国企业都是联合起来去和政府进行谈判,希望能够划清界线,哪些用新的,哪些用旧的法。” 该草案允许马里政府持有矿业项目高达35%的权益,比以往高了约10%。
周本强
周本强说基建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多于涉及政权更替、环境、劳工、税务稽查、投资审查等等。他曾见证过一个大型的水电站投资项目,因为政党执政更换而叫停。而在劳工方面,他提醒法务该注意当地的宗教问题,例如祷告时间。
范磊
而范磊认为在美国、欧洲、东南亚、中东能够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认可和接受,是出海的一大难题。 他提醒企业该懂得解决涉及当地议员及其他业务端人士的信任及人脉的问题,并要因应未来风险发展调整商业模式、知识产权等认证等布局。
张兵
张兵说当法务识别出个别新的外国法案可能会对业务产生风险,他们该与海外机构例如游说机构、行业协会机构发声,依托他们向立法机构为行业角度发声。他说:“在政治及法律法规的稳定性方面,我们法务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
柴杰说如果出海投资的周期长及投资规模大,企业就需要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在研判东道国政治风险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他以往的记录,如果这国家经常有被判定违反投资保护相关规定,这国家就属于高风险,我们要亮红灯慎重前往。”
现场照片
跨境融资因反洗钱及国际制裁规制所面临新问题: 应对策略和实践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嘉宾:
吴杰江,金融业务部主任
马捷,合伙人
戴冠春,自然资源及基础设施部主任
机构/企业嘉宾:
曹海洋,资深法务高管、仲裁员、法律AI专家
陈蕾,捷软世纪产品部经理
李宜坤,某金融科技集团前总法、仲裁员
吴杰江
主持人吴杰江介绍论坛会从融资方面来探讨反洗钱以及国际制裁领域所发生的变化和趋势。
曹海洋
曹海洋说欧美方的制裁导致很多国际金融机构加重对企业的贷款审查。他建议借款方需要利用对抗条款来避免不对等的状况。他说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联合合作去进行相应的净值调查及合规调查。
马捷
马捷建议企业要避免对大型国际金融机构的所有要求全部答应,凡是碰到“霸王”条款都要认真审核,请律师来缩小责任范围。而且企业该建立反洗钱、反制裁的常态管制,要时刻在联合国制裁名单上更新清单。
陈蕾
陈蕾说《新反洗钱法》于今年实施后,金融机构对于国内的反洗钱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企业与金融机构配合进行净值调查时需要掌控的内容比以前更多包括:机构客户的背景、经营决策,以及跨境项目的目标等等。
李宜坤
李宜坤建议企业该对新客户做清楚净值调查,不要接受客户多余的资金。她留意到随着电商贸易变得频繁,犯罪分子透过买卖外贸企业的热销商品来把“黑钱”洗白。她说法务该注意涉及虚拟币的交易,因为它们较难去追踪以及调查。
戴冠春建议企业要重视法务部的扩展,让法务监管出口管制的风险。他说:“中国企业快速成长,上市公司上市以后开始国际化,这种过程中一定要内部加强,包括董事管理层面上和治理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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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劳动用工管理策略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嘉宾:
温军旗,公司业务全国专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陈天伟,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孙传钰,智联招聘高级总监
徐绍文,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主任
张智明,交个朋友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周颖,瑞士SIG集团亚太北区法务及合规总监
徐绍文
徐绍文说企业在研发项目的立项阶段,该确保公司员工都签署了专项项目的保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保密信息的具体范围。企业也该建立好保密制度,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责任和竞业禁止条款。
周颖
周颖建议企业高管要利用科技来防范秘密泄露,他说:“很多时候需要靠系统限制他们‘拷贝’或下载,下载以后文件会自动打不开。” 他也建议一旦通过各方消息知道核心员工加入竞争对手的企业,就应该启动商业秘密诉讼或打竞业限制“仲裁+诉讼”。
张智明
而张智明则分享了透过教育,去提醒同事防范泄露秘密。他说:“每个季度都会做一次廉政教育,所有人一起看公司上一个季度发生的廉政合规案例视频…这对员工的冲击力特别强。”
陈天伟
陈天伟说很多企业都有规而不依,或者有规而不罚的情况。他说:“所以我觉得在座各位其实更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没有规章就需要建立规章体系,有了规章体系务必采取办法落实及执行制度。”
孙传钰
孙传钰说:“在弹性用工的场景里面,作为人力资源提供商,我们也需要通过体系建设、文化宣导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她也说在持续做商业秘密保护的过程中,企业持续应用外部第三方的审计,这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温军旗
温军旗说曾经有位客户的前员工离职之后去了竞争对手的公司工作,而诉讼不失为将对方心态和情绪进行骚扰的一个有利的策略。他说:“我们知道涉及到竞业限制的时候,不仅有仲裁阶段还有两审阶段,这个时间比较长,打下去可能就过了竞业限制。我想他在新的单位工作起来,不会那么大胆,可以那么随意泄漏前雇主的商业秘密。”

















































































